车内空气质量强制标准有望出台

 

2014年4月24日,中国工程院院士侯立安在北京透露,国家环保部和国家标准委已下达2014年标准修订计划,决定将推荐性标准《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修订为强制性标准。专家们认为,这意味着,相关部门将可以从法律层次有依据地对车内空气质量进行监管,增大了对企业的威慑力,从而有望更好地为广大车主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保驾护航。

压缩成本 车企用非环保型材料

事实上,车内空气质量投诉事件频发。公开数据显示,在2013年前后,中国室内环境监测中心也曾对车内空气污染问题调查显示,在随机抽检的100辆轿车中,发现90%存在车内空气污染。其中仅2013年,全年汽车异味投诉达到近千例,涉及到72家汽车生产厂家生产的85个汽车品牌。

分析这些投诉增多的原因,主要在于车企对其没有足够的重视。目前,由于《指南》缺乏强制约束力,车企即使使用了低成本的非环保型材料,也不会受到处罚。反之,若采用高成本的环保型材料,将会增大车辆的价格,削弱其表面竞争力。

在激烈的市场环境中,过度压缩成本,采用可能释放污染物的材料成为不少车企的选择,甚至一些跨国汽车公司在国外的产品使用环保型材料,而国内却使用非环保型材料,实行“中外有别”的权宜对策。

专家点评:汽车评论员张少华认为,要改变这种严峻的局面,不能单单指望对跨国汽车公司加强社会公德教育促使其良心发现,而是尽快定下相关规矩,做到有章可循的处罚分明。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由“推荐性指南”变为“强制标准”,明确树立不可逾越的红线,威慑无良汽车生产厂家。与此同时,切实建立起客观公正的检测机制,提高公信力,以便当消费者与车企在有关空气质量问题上发生“公说公有理,婆说婆有理”的纠纷时,及时给予技术判定,保护中国汽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
夹心经销商 两头要讨好

事实上,每次遇到消费者的投诉,大部分经销商都显得十分无奈,而大部分经销商只能将责任推到车企身上。作为销售终端,汽车经销商虽然站在汽车市场的一线,但其实只是消费者与车企之间连通的桥梁。对于消费者的产品投诉,经销商能做的也只是接收和传达给车企。而产品的改善,只能等待车企的回复。这意味着,很多时候经销商并不具备解决消费者诉求的能力,但却在不少维权事件中,经销商受到了最大的伤害。

专家点评:惠州某豪华品牌经销商负责人表示,从经销商的角度来看,产品定价、产品质量都是车企决定的。当建议性标准变成强制性标准,迫使车企从生产源头上改善产品的质量,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消费者对产品方面的投诉。从某种意义上说,也算是为经销商卸下一个沉重的包袱,保障经销商的利益,让经销商能更专注地做好终端服务。

[调查]

近九成受访者将车内空气质量纳入购车考量指标

近年来,因车内空气污染问题引发的维权事件时有发生。为了了解消费者如何看待车内空气质量的问题,南都记者通过网络、电话对惠州100名车主、准车主进行问卷调查。调查结果显示,有近七成的受访者表示,关注并了解车内空气的质量问题;而24%的受访者表示,对车内空气的质量问题有所耳闻,但了解不多。惠州某合资品牌售后服务经理表示,一般新车或多或少存在异味,很多车主都习以为常。但随着车内空气质量问题的曝光,消费者对车内空气问题关注度呈上升趋势。

7%受访者怕空气污染购二手车

调查显示,有88%的受访者表示,购买车辆时会将车内空气质量作为考察指标之一。惠州市民余先生表示,如果车内空气质量有问题的话,会影响家人身体健康。关于空气质量问题对购买意愿的影响,调查显示有51%受访者表示,不会因车内空气质量问题放弃购买喜欢的车型。其中,37%的受访者认为,车内的空气污染过一阵子就会慢慢散去;14%的受访者认为,车内空气污染程度都差不多。另外,有7%的受访者表示,会因为对车内空气质量的担忧而选购二手车。但大部分受访者表示,二手车会有更多潜在问题,不会因对车内空气质量的担忧而选购二手车。

车厂重视程度决定车内空气质量

由于《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》并非强制性标准,新车内空气质量是否达标,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车企是否会自觉选用符合标准的内饰材料。

调查显示,有37%的受访者认为,厂家不会为了达到车内空气质量标准而更换材料。他们认为,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,车企对材料的选用上很难发生变化。而有27%的受访者认为厂家会更换材料,增加的成本转嫁给消费者。

[时间轴]

车内空气质量监管进度表

2004年至2014年4月20日

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共收到有关车内异味或污染问题投诉/报告1564例。

2012年3月1日

《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》出台,该规定改变了国内乘用车内空气质量无标准、无监管的状态。但由于其仅为推荐性标准,并没有强制约束力。

2013年前后

中国室内环境监测中心在随机抽检的100辆轿车中,发现90%存在车内空气污染。2013年,全年汽车异味投诉达到近千例,涉及到72家汽车厂家生产的8 5个汽车品牌,消费者反映身体不适的主要问题是头晕、恶心、头痛、咳嗽、嗓子和喉咙痛。

2014年4月24日

中国工程院院士侯立安在北京透露,国家环保部和国家标准委已下达2014年标准修订计划,决定将推荐性标准《指南》修订为强制性标准。

有业内人士批评,2012年所建立的车内空气质量标准,既不具备法律职能、更无助于对企业施加影响,而车内空气质量问题引发的问题却越发频繁。归根究底,相关部门对生产企业对标准的执行监管上没有作为,正是导致现在各车企生产标准无法统一的关键。对于汽车室内空气标准,对车内人员安全影响非常大。如果没有一个强制性的标准存在,消费者的权益即使受到侵犯,也无法维权,更谈不上让消费者放心。

车内空气质量九成以上不达标的问题,这不仅是车企的责任,更是这个标准的管理与执行部门的责任。笔者认为,只有相关部门、各车企检讨自身,真正做到对消费者负责,才可能改善车内空气质量问题。否则,即使《指南》上升到强制标准,也只会效仿燃油标准那样的弄虚作假,糊弄消费者。

本版采写:南都记者 罗忠明